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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CA验厂标准要求之禁止强迫劳动 |
[ 发布时间:2011/10/7 23:05:42 ] |
WCA验厂审核标准之强迫劳动/强制工作 主体要求 • 工厂不能制造不合理的法规,1)雇佣合同不得有过多押金,2)合同终止不得有过多罚金 • 合同押金不得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,也不得查过当前市场薪酬水平 • 严禁使用抵债劳动力 • 工厂只有在个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以保留其身份证原件 • 过多的加班也可以被认为是强迫劳动,即使是工人自己要求 • 工厂不得不合理地限制个人在工厂和宿舍的活动 • 工人允许拒绝认为有害的工作,工厂不得给予任何的处罚或者罚金不符行为 • 工人非自愿/无报酬的劳动 • 工人被锁在工厂上班 • 使用抵债劳动力等 • 没有员工的书面许可,擅自扣押其身份证件 • 所有的加班必须是自愿的 • 合同终止后扣押员工的工资 • 对员工不合理的活动限制 工厂需知 • 对所有的承包商和劳力招聘有书面的指示,严禁强迫劳动,积极遵照法律法规 • 工厂管理要消除所有的对员工不合理的限制 • 劳动合同中不的有过分的招聘费,合同终止的罚金等条款 • 所有员工都是自愿上班,不得有囚禁或者锁在工厂 • 不能有任何政策限制工人离开的自由,无论是在换班或者终止合同时 • 不得阻止工人进出工厂大门 • 招聘费用包括交通费由工厂支付 • 员工不得因拒绝加班而受到处罚 • 工厂要提供储物柜给员工 • 问:工厂借贷给工人,工厂在一段时间内用其工资一部分抵扣,这样是否符合供应商法则? • 答:只要扣除的数量符合当地法律所有规定的工资单扣除额 • 问:工厂使用武装的人员穿着制服在工厂门卫处审查进出的员工,是否符合供应商法则? • 答:只要门口不无理限制工人进出的自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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