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急医疗事故控制程序
1.0 目的:对紧急医疗事故规定应对方法,缩短员工接受治疗时间,方便医院有效抢救。 2.0 范围:适用于员工突然昏倒,发生重大工伤或突然患病等情形。 3.0 职责:人事部:张贴紧急电话,购买和发放急救用品,将员工紧急送往医院。人员急救语项,与相关外部机构进行联络。急救员:对员工进行简单救护,处理轻微的工伤事故。 4.0 定义:无 5.0 程序内容: 5.1 在厂里的每个部门配备急救箱,急救箱中配备的药物包括:胶布、红花油、医用橡皮膏,棉签、脱脂棉、创口贴等。人事部负责购买药物,将药物发放给各部门主管。各部门主管负责掌握医药箱钥匙,在药品快用完时向行政部申请。在上班和加班时间,应保持医药箱不上锁。 5.2 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弄伤了时,如削平披峰时弄伤手指,由工厂的急救员进行简单救护,消毒、上药、包扎等。医疗废弃物用纸箱或胶袋收集,交人事部,由人事部统一交医院处理。 5.3 出有因人事部将紧急电话(包括120和为本厂提供紧急医疗事故处理的医院)张贴于各场所。 5.4 本厂的紧急医疗事故由本地两家有资质的医院提供。人事部告诉司机医院的名称,司机须明白医院的位置和路线。 5.5 当有紧急医疗事故发生时,部门负责人立即通知行政部和急救员,本厂急救员进行现场救护。如为严重工伤事故导致出血等,由急救员进行消毒、止血、上药、包扎等救护。 当有人员发生休克时,急救员进行心肺复苏救助。 5.6 人事部电话通知医院准备救护,并派司机将伤病人员送往医院急救,由财务部提供财务支持,支付员工急救的费用。 5.7 厂长指定人员负责跟进医救的情况,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。 5.8 如为工伤事故,人事部保存急救的相关单据,申请社保局支付工伤保险。 5.9 工伤事故处理完毕后,由厂长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检讨,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,决定采取的纠正措施,由相关部门实施纠正措施,人事部评估纠正措施的有效性。 6.0 相关文件: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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