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种情况下规定了相关的最后期限。
首先,工厂必须在申请参加 ICTI 审核程序的首 3 个月内进行由 ICTI 认可的审核公司所执行的 ICTI 的审核。 然后工厂必须在申请参加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及被批准确认证书。
如工厂未能在 12 个月内完成整个审核程序,工厂或可以向 ICTI 延长有关时限但不能多于 3 个月以完成批核程序。而每一次审核只能使用一次延长时间, ICTI 亚洲有限公司保留权利延长有效期限,同时,相应条款须要跟从。而工厂须就延长时间缴交有关费用。故由申请日起最长的审核完成时间为 15 个月内。
若工厂未能在以上时间内完成整个审核程序,其名单将会在申请列表中除名。而工厂将不能在 3个月内向 ICTI 再重新申请为新申请者。